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自行装修提取公积金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房屋性质:需为自住住房,且具有产权证明(如房产证)。
装修类型:属于“大修”范畴,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证明房屋危险性等级为C级或D级。
时间限制:需在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
提取额度: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且夫妻双方仅可提取一次。
基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需单位盖章)。
装修相关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
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
装修费用发票(需体现实际支出金额)。
补充材料(如自行装修):
工程预算表或装修合同;
建材采购发票(需与预算表一致)。
单位初审:向所在单位提交材料,单位核实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提交申请:携带材料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提取通知书》。
银行转账:持审核通过的资料到指定银行办理转账,资金将转入个人账户。
装修定义:普通装修(如墙面翻新)不符合提取条件,需属于结构性损坏的“大修”。
发票要求:需提供税控发票或正规建材发票,收据无效。
时间节点:装修完成后需在6个月内申请,超期无法办理。
Q:租房或新房装修能否提取公积金?
A:租房可提取(需提供租赁合同),但新房装修仅限“大修”情形。
Q:配偶如何共同提取?
A:需提供结婚证,双方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出。
建议提前咨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23-12329),确认材料细节。更多政策可参考。
联系人: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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