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重庆地区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主要分为常规住房消费和特殊情形两类,需注意国管公积金与地方公积金管理存在差异。以下是具体提取条件及注意事项:
购房或租房
购买自住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等)需在合同备案、取得房产证或完税凭证1年内申请。
租赁住房(含公租房、商品房)需无自有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租金或年度限额(中心城区最高1800元/月,其他区县1500元/月)。
偿还住房贷款
商业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金额不超过一年还款额;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需在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
销户提取
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
家庭困难或疾病
职工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等)导致家庭困难。
享受城市低保。
农民工提取
农村户籍职工可申请提取,但需注意重庆已取消户籍限制,需符合其他条件。
同一提取情形每年仅限一次(销户和提前还贷除外)。
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只能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退休、死亡等销户情形除外)。
材料要求:需提供身份证明、购房合同、还款凭证、婚姻证明等,线上申报婚姻信息后部分材料可免提交。
线上办理: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申报婚姻信息后,可自助办理租房、还贷等提取。
线下办理:单位在职职工由经办人统一办理;离职或封存账户职工需临柜申请。
如需更详细政策或特殊情况咨询,建议通过“重庆公积金中心”官网或电话(023-12329)核实。
联系人: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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