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现行政策及搜索结果信息,重庆退休职工不可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销户手续。具体政策要点如下:
年龄限制
根据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规定,缴存人需满足“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条件。退休职工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缴存资格。
劳动关系终止
职工退休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单位不再为其缴存公积金。若退休后返聘,返聘人员属于劳务关系,单位也无义务为其缴存公积金。
账户状态限制
退休职工的公积金账户需处于封存状态,且需办理提取或销户手续,无法继续缴存。
销户提取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账户状态为封存或集中封存;
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未办结业务。
提取材料
退休证或人社局出具的退休证明;
身份证原件;
若委托单位办理,需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及单位证明。
线上提取流程
通过“重庆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渝快办APP等渠道,实名认证后选择“退休提取”即可完成操作,无需提供材料。
退休返聘人员:若退休后返聘,单位可自愿为其缴纳企业年金,但无法继续缴存公积金。
继承处理:退休职工去世后,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提取账户余额。
退休职工应优先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资金可一次性全额到账。若存在未结清贷款或账户冻结等情况,需先解除限制后再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重庆公积金服务热线 023-12329 咨询。
联系人: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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